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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部署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

分类:
行业动态
作者:
来源:
2017/11/23 11:30
【摘要】: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了《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各地做好今年下半年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  根据《方案》,火电行业检查范围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不包括自备电厂所在企业)。造纸行业检查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列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了《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各地做好今年下半年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

  根据《方案》,火电行业检查范围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不包括自备电厂所在企业)。造纸行业检查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列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

  《方案》明确此次检查的主要工作包括,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查处超许可浓度限值排污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要求。

  《方案》要求,各地要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开展执法检查。要推进信息公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检查企业名单、检查内容和结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及查处情况。

  《方案》要求,8月31日前,组织完成清单内火电、造纸企业无证排污行为查处工作。11月30日前,组织完成对持证企业超许可浓度限值排污和未落实自行监测要求行为的查处工作;其中,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涉及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和河南等6省(市),应于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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